7、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义务兵在军队的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3年3月5日;
8、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3年3月5日累计服务滿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3年3月5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贵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的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2011年度以来招录(以招考年度计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3年3月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6、曾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的职位);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不符合招考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