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监狱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警招录培养模式,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下发的《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录培养警察类专业学生实行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浙人社发〔2011〕112号)精神,经研究,将组织实施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13年招录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学员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计划
全省共计划招录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学员200名,其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伍士兵各招录20名。培养院校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学制2年。对完成规定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员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职)文凭。
具体的招录单位、职位、人数、报考资格条件等,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zjhrss.gov.cn);
浙江人事考试网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录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报名系统(http://jgxy.zjks.com);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录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学员专栏(http://www.zjhrss.gov.cn/zjjcxy/)。
二、招录的对象和条件
(一) 招录的对象
1.浙江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证书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下同)。
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生源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2.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分别为:(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项目服务满2年(截至2013年4月8日,下同),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人员;(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3.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已退伍士兵。
(二)招录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已退伍士兵年龄要求:高中学历的为18至25周岁(1987年4月8日至1995年4月8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为18至27周岁(1985年4月8日至1995年4月8日期间出生)。
2.其他人员的年龄为18至28周岁(1984年4月8日至1995年4月8日期间出生)。
3.两眼裸视力4.8及以上,体能测评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
截至2013年4月8日,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报考程序
实行在网络边报名、边审核、边缴费方式。
1.注册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0时—4月15日17时。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http://jgxy.zjks.com)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 4月8日0时—4月17日17时。招录机关在报考人员报名起2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者可在4月15日17时前再次报名并接受初审。
3.缴费确认。时间:4月8日0时—4月19日17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需缴费230元,凡持有加入银联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等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4月18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录计划数3倍的职位,核减或取消相应招录计划,并在招录专栏(http://www.zjhrss.gov.cn/zjjcxy/)公布。已报考人员因计划取消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4.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6日9时—5月13日9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jgxy.zjk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