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关于2013年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划定的通知》、《南通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已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录计划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体检人员(名单附后)。具体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时间安排
1. 4月20日(星期六)上午6:30,公安人民警察参加体能测评;
2.4月21日(星期日)上午6:30,监狱系统司法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见招生简章)执行。
(三)体能测评对象:在笔试科目合格的人员中,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足1:3面试人选的,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测评。递补达不到1:5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四)注意事项
1.请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集中。
2.凡因身体不适或生理性疾病等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请慎重考虑,否则后果自负。
二、体检
(一)时间安排
1.4月22日(星期一)上午6:00,南通市公安局、海门市公安局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2.4月22日(星期一)上午7:15,海安县公安局、如东县公安局、如皋市公安局、启东市公安局、通州区公安局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3.4月22日(星期一)上午8:15,崇川区人民法院、港闸区人民法院、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如皋市人民法院、通州区人民法院、海门市人民法院、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南通监狱、南通女子监狱、通州监狱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二)体检对象: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四)集中地点:南通市体育公园西门(南通市青年中路126号)。
(五)体检注意事项: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二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用300元,空腹。对体重、视力、血压有疑义的应当场提出复测,事后不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