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月10日至13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index.asp)另行公告。
(六)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所有面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缺测或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应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德阳市公安局另行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面试前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安特警公招本市其他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index.asp)另行公告。
体检由德阳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三)公示
市公安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市公务员局统一在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index.asp)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德阳市公务员局审核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