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3年上海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要求,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凡报考2013年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本次面试日期为2013年10月19日(周六),根据面试考生的报考岗位进行组别安排(详见下表分布)。
面试日期 报到时间 发车时间 面试地点
10月19日 8:00 7:30 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地点2)
10月19日 12:30 12:00 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地点2)
需要搭乘接送车辆的考生,请按所属组别的发车时间提前到达接送点等候车辆。接送点详见后文。
10月19日 9:30 无 公专莘庄校区(地点1)
不提供接送车辆,请考生自行前往。
注1:面试考生可通过查看附件1,通过注册号和姓名查看对应的面试地点及时间。
(二)地点:
1、报考航空设备辅助维护、车辆驾驶岗位的考生面试地点为:上海公安专科学校莘庄校区(闵行区沁春路179号二号门,详见附件2);
2、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面试地点为: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浦东新区凌桥崇景路100号,详见附件3)。
(三)证件和证明:
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带好以下证件或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单位集体户口请带户籍证明原件);
3、本人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
4、本人填报岗位所需要的各类技能证书原件(例如办公自动化或计算机等级证书、驾驶执照、汉字速录水平二级以上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刚通过汉字速录考试未能及时取得资格证书的,请带汉字速录测试的准考证);
5、考生可凭面试通知短信进入考场或搭乘接送车辆。
二、面试流程
(一)入场:考生凭手机面试通知短信进入考场区域。自行前往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凭面试通知短信由西门(车辆出口处)进入;搭乘接送车辆的考生,直接由车辆带入校区内。
(二)验证:考生进入大礼堂后,在礼堂入口处报名电脑系统上输入自己的注册号(附件1中含个人注册号),由电脑生成候场号,进入大礼堂内候场。由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等,依照招聘简章具体岗位的要求,确认面试者的应聘资格,验证合格后面谈。
(三)咨询:大礼堂内设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政策咨询台,等候的考生可当场进行咨询。
(四)面谈:由考场引导人员带领验证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考场开启实时监控、手机屏蔽等功能。
(五)技能测试:报考影视制作、计算机维护、计算机网络维护、通讯设备维护、勘验助理、航空设备辅助维护、出纳以及车辆驾驶岗位的考生在面试的同时,还将参加相应的技能测试。
三、交通安排
(一)考生自驾或送考的车辆将由现场民警指挥,停放在考场外指定区域。非考场工作车辆一律不进入校内。
(二)为方便考生前往,上海公安专科学校将安排客车定时短驳接送考生,具体安排如下:
浦东接送点:轨道交通六号线港城路站停车场。
浦西接送点:轨道交通三号线淞滨路站斜对面外环隧道浦西入口处(泰和路、同济路路口)。
1、以上两个接送点将按照各场次报到时间提前30分钟开始发车,接送点有工作人员负责引导。
2、面试考生可凭面试通知短信乘坐接送车辆,陪考人员请勿上车。
3、为确保考生搭车顺利,考生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如有破坏行车秩序或影响其他考生面试的行为,视作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4、面试结束后,考生可搭乘接送车辆返回接送点。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通知短信将于近期发出,考生收到短信后,请根据提示内容进行回复确认。考生如在10月17日仍未收到短信,请及时与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32511357、32511358。
(二)考生收到面试通知短信后,应妥善保存该短信,并上网查询自己的注册号,牢记注册号,以免影响面试。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带齐个人证件或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等)。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应遵守考场纪律。
(五)未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或面试项目未完成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
(六)面试合格者的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上海市公安局网站或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和下一阶段的短信通知。
附件1:面试考生安排.xls
201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