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太原市公安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太原市公安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3年11月2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人选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比例确定;若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数达不到3:1,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11月2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地点:太原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新晋祠路49号)
2013年11月21日上午:太原市公安局科员1、科员2、科员3、科员4、科员6、科员7、科员8、科员9、科员10、科员11、科员12、科员13、科员15、科员22、科员23、科员25、科员26、科员27、科员28职位
2013年11月21日下午:太原市公安局科员14、科员17、科员18、科员19、科员20、科员21职位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
考生必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与报考职位要求对应的学历证书;
2、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5、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2、具体面试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公告。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本公告。
咨询电话:0351-2020088(太原市公务员管理局)
0351-6570087(太原市公安局)
太原市公务员管理局
2013年11月15日
附件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