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根据县检察院工作的需要,经省检察院政治部、市检察院政治部、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编办批准,2014年县检察院从全省政法系统公开遴选5名检察业务(侦查)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员的基本条件
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湖南省政法系统(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身体健康;无《检察官法》规定的回避事由;未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做出处理决定的)。
二、遴选人数及具体要求
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岗位要求 | 工作经历 | 学历 | 年龄 | 备注 |
检察业务(侦查) | 5 | 男 | 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 2年以上业务工作经历 | 本科 以上 |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8日以后出生) | 省级以上优秀侦查员、或者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入选省院二级以上侦查人才库、或者现任基层检察院以上侦查部门(即:反贪局、反渎局)副职以上职务的侦查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82年1月18日以后出生。 |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填写《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检察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近期彩色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务任命书、人大任命文件、省院优秀侦查员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所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3、公开遴选名额与报考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3,低于1:3比例的减少遴选名额。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28日至2月15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
1、现场报名:湘潭县易俗河镇金穗路71号;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731-57111055,15907325662)。
2、网络报名:报名者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邮箱277747836@QQ.COM(传真号码:0731-57800641)。网络报名者须在参加笔试时提交相关证件原件。
3、现场报名经审查合格后当场发放准考证,网络报名在笔试当天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2月22日上午8:30;地点:县检察院四楼会议室;考试内容主要为检察实务。
2、面试
在笔试的基础上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选职位人数与考察对象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拟定遴选人选进行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入围考察的其他人选中择优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县检察院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报湘潭县委组织部批准后,在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审批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遴选机关与拟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报组织、编制等部门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手续。
九、有关事项
1、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所空缺额,按顺序依次递补。
2、调入的人员原行政职务不保留,原行政职级、检察官等级予以保留;享受机关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3、凡被遴选的工作人员,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小孩就学等事项均自行解决。
湘潭县人民检察院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