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考对象
1、报考本市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201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联办生须经委培、定向或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2011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4、“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4年8月31日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累计两年以上。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考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是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月15日09:00~2月21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2月15日09:00~2月22日16:00,报考人员在报名24小时后可通过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时间:2月15日09:00~2月23日16:00,通过初审人员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3)本次招考笔试的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月25日9:00~16:00。
(4)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试笔试费用98元/人,面试费用100元/人。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面试的,费用概不退还。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4年3月24日~25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三楼),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从网上退还笔试费用。
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3月18日~22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二)笔试
1、报考者须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的A类笔试。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到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查阅。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4年3月23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
10:2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
下午14:30~17:0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