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851-7988909(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851-7989189(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和考试录用处)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
0851-5759150(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
0851-8129018 (中共贵阳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未经允许严禁转载。考生查询《招录简章》请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阳人事考试网”。
(五)在招录过程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资格复审、面试公告、体能测评公告、体检公告等信息)都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或“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生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在整个招录过程中保持畅通。如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影响招录工作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本次招录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附件:
1、《贵阳市2014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
2、《贵阳市2014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
3、《贵阳市2014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2014届特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
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