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公安局关于招聘公安辅警笔试安排的通知
按既定安排,哈尔滨市公安局招聘公安辅警笔试定于5月10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14年5月10日,上午9:30至10:30,下午2:30至3:30,考生提前45分钟入场。
二、考试地点及咨询电话
哈尔滨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报告厅礼堂和二楼教室内,详细情况见附件(道里区机场路副206号)。
市公安局咨询电话:87661348;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咨询电话:84228152;
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咨询电话:82435069;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2B铅笔、橡皮以及黑色钢笔或中性笔等必备物品参加笔试。
2、应牢记自己的考号及考场安排情况,在笔试前45分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依据考号后四位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件原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3、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不得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5、试卷发放后,应考人员应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考号,用2B铅笔在考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未用2B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场内应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以及开考后传递物品等行为。
8、考试结束指令下达后,应考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和答题卡带出考场。
9、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四、下步安排
参加面试及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将在哈尔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中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公安局政治部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