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共同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度甘南州公安系统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名额、范围、条件
(一)招考原则
此次全州考录人民警察工作采取统一方案、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公示,按报考职位依次录用。
(二)招考名额
全州公安系统新设派出所共招录人民警察138名,其中:合作市公安局15名,夏河县公安局32名,碌曲县公安局15名,临潭县公安局27名,卓尼县公安局24名,迭部县公安局15名,舟曲县公安局10名。
(三)考录范围
此次公开招录人民警察,报考人员必须具有甘南州内户籍。考录范围确定为:
1、全州符合职位报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2、全州符合职位报名条件要求的机关、事业单位占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
3、全州符合职位报名条件要求的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大学生村官等13类服务人员。
在2014年6月1日及以后,突击办理结婚证将户籍迁入甘南州内或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将户籍迁入甘南州内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招考。
(四)报考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报考职位专业及性别要求。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至1996年6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志愿献身我州经济社会建设和公安事业。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试和甘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
(5)参与“3·14”、“3·16”等事件的。
二、实施步骤
本次考录人民警察工作分为宣传动员、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和审批录用等步骤。
(一)宣传动员
由考录工作办公室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在全州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解答考生的咨询。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考录工作办公室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15日。
2、报名地点:州人社局二楼大厅。
3、报考职位:报考职位设在全州公安系统46个新增设派出所,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条件要求的职位(详见《职位计划情况简表》)。
4、报名要求:报名考生须持毕业证、择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底照片6张,并根据甘肃省发改委《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在职的报名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加盖公章)。
5、资格审查:考录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报考职位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各类信息准确无误,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报考。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准考证由考录工作办公室统一制作,2014年9月8日至12日在州人社局调配录用科统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