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华县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实际需要,经县政府批准,由周口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训犬员),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1、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名(其中训犬员10名)。
2、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退伍军人,其中退伍军人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男性,身高170cm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政治思想素质。
6、原警务室聘用人员聘用期满3年以上,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笔试分数加10分。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5日——2014年10月20日
2、报名地点:西华县教师进修学校
3、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4、报名时本人填写《西华县2014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场照相,采集信息,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三、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按本人报考志愿分配至各乡镇、办事处警务室工作,月工资1200元,其中警务辅助人员加班及节假日补助、训犬员岗位补贴另计。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所有聘用人员与周口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签订《西华县警务辅助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全日制及以上大专毕业生聘用期间,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聘用期间,因本人自愿放弃或经考核不合格等,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本人志愿与现实表现,可以解除或续签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 :2536026
周口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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