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警考试公告
为加强兵团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兵团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共计划招录公务员1228名。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9年4月3日至1997年4月3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3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89年4月3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4年4月3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录机关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人员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连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兵团选派生”和“在农牧团场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职位的,在农牧团场工作经历必须满1年,工作期满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招考对象
(一)在疆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
(二)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和兵团选派生;
(三)新疆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四)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五)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六)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三、招考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3日10:00—9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4月3日10:00—11日18: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4月20日—25日
(二)笔试时间:2015年4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5年5月25日18:00。
(四)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6月1日—2日。
(五)体能测评时间:2015年6月3日。
(六)面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14日。
(七)体检时间:2015年6月14日—15日。
(八)考察时间:2015年6月20日—7月15日。
四、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职位汇总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报考人员在2015年4月1日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进行查阅:
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
兵团人事人才网(www.xbrs.gov.cn)
兵团政务门户网(www.xjbt.gov.cn)
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网上报名
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阅《报名流程》,如实填写《2015年兵团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传送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4月3日至10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2015年4月3日10:00至9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5年4月9日18:00至10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在4月11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
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
(五)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缴费完成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资格审查、面试时携带)。注意:能打印《报名表》且缴费项注明已缴费,说明报名成功。
报考人员于2015年4月20日-25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的,可到笔试所在地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帮助获取。笔试地点选择在乌鲁木齐的考生到兵团人事考试中心帮助获取。
(六)开考比例
第一、二、三、十四师(市)招考职位开考比例为1:2,其余各师(市)招考职位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于2015年4月13日18: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注意事项:取消招录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向兵团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991-8882053)申请退费;也可于4月14日10:00-18:00申请改报其他职位(联系电话:0991-2890637传真:0991-2890477)。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均为汉语试卷。其中,报考公安系统(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监狱系统人民警察、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加试《监狱基础知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监狱基础知识》为客观性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0.5-0.7mm的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用汉语答题。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4月25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5日下午 《申论》
4月25日下午 《公安基础知识》
4月25日下午 《监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笔试在乌鲁木齐市和各师(市)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