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文职人员”)的概念是什么?
答:文职人员是地方政府根据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聘用的,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服务的专门人员。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考上文职人员后,将来是否可以直接转为人民警察?
答:不可以。
公务员招录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其程序和标准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文职人员如有意成为人民警察,必须符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务员录用的相关规定,并达到我局新警录用的条件,才能予以录用。
三.文职岗位分为哪几类?主要从事什么工作?
答:文职岗位分为技术保障、辅助管理和行政事务三大类。
技术保障类岗位主要从事技术服务、科技设备维护等工作,对工作人员有一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
辅助管理类岗位主要从事对人、财、物的辅助性管理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
行政事务类岗位主要从事行政、文书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对工作有较高的熟练程度,注重操作性。
四.文职人员采用什么形式的用工制度?
答:文职人员用工方式实行劳务派遣制。
招聘的文职人员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派遣公司为文职人员提供劳动人事等方面的服务,公安机关负责具体使用。文职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由公安机关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五.对文职人员的薪酬福利有何规定?
答:文职人员的薪酬和单位应缴纳的医疗、补充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政府财政保障。文职人员试用期满后年收入不低于50000元(含个人缴纳的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文职人员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年休假、婚假等带薪假期。
六.文职人员的招聘程序有何具体规定?
答:招聘程序具体包括报名、考试、体检和政审、聘用。(详见《招聘公告》)
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下载准考证。
考试。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笔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质,考试内容参照招录公务员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笔试内容参照招录公务员考试内容,涉及简单数学推理及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和对考生应具备的通用知识的考查。部分岗位需要参加具体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面试、心理测试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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