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我省公安反恐维稳特警专业力量建设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经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同意,决定开展黑龙江省公安机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安特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
全省拟招录190名人民警察(公务员),全部为公安特警岗位,要求在我省公安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9年。报考职务专业要求为突击、侦察、排爆、狙击、防爆安检。
二、招录人员范围
(一)2015年度武警部队和现役部队反恐分队的退役士兵;
(二)2015年解放军反恐特战专业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解放军士兵)。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其中专职狙击、排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4、在反恐分队(或部队)服役5年以上;
5、具备突击、侦察、排爆、狙击、防爆安检中的一项或几项专业技能;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录用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并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期限内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预报名
拟参加黑龙江公安特警招考的人员,需在9月6日前(以寄出日为准),以EMS快递方式(不得用快递公司寄件)将《预报名登记表》寄送至以下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号黑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
收件人:黄健(邮编:150000,联系电话:0451-82696784)
(二)现场报名时间
9月23日10:00-15:00。
(三)现场报名地址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南路)。
(四)报名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登记表》(解放军士兵需提前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加盖部队公章);
2、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如获得学位需要提供);
4、退役士兵证;
5、有加分项目的需要提供表彰奖励证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现场报名次日开始即进行笔试、警务技能测试、面试和职位选定工作。
考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由省公安厅负责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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