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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考试总成绩及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合格线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试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公安素质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个人总成绩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人选范围。
总成绩合格,且按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进入资格审核名额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核。按职位拟聘人数1:1.5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选(不足1人按1人计)。
(二)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本次资格审核于2月5日至6日按职位分时段进行,审核地点设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锦绣街2号),具体安排如下表:
日期 |
报到 时间 |
职位序号 |
考生 人数 |
报到地点 |
2月 5日 |
8:50 |
3317110101、 3317110102、3317110103、3317110105、3317110106 |
107 |
警察训练学校教学楼1楼 |
9:50 |
3317110107、3317110108、3317110109、3317110110、3317110111、3317110112 |
148 | ||
13:00 |
3317110113、3317110114、3317110115、3317110116、3317110117、3317110118、3317110119、3417110101、3417110102 |
175 | ||
14:00 |
3417110103、3417110104、3417110105、3417110106、3417110107、3317110104、3417110108、3717110104、3517110107、3617110106、3417110109、3417110110、3417110111 |
215 | ||
2月 6日 |
8:50 |
3417110112、3417110113、3417110114、3417110115、3417110116 |
150 | |
9:50 |
3417110117、3417110118、3717110101、3717110102、3717110103、3717110105、3717110106 |
150 | ||
13:00 |
3717110107、3717110108、3717110109、3717110110、3717110111、3717110112、3717110113、3517110101 |
197 | ||
14:00 |
3517110102、3517110103、3517110104、3517110105、3517110106、3517110108、3617110101、3617110102、3617110103、3617110104、3617110105、3617110107、3617110108 |
251 |
请考生认真对照上述时间安排,在相应的审核日期,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核材料要求。
2018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验证证明。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本人情况或职位要求另外提供如下材料:
1.应聘职位要求“具有深圳户籍(生源)”的,须提供本人为深圳生源的相关学籍材料,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的证明材料。
2.应聘职位要求“截止报名之日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满2年的在岗人员”的,还须提供现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以非最高学历专业应聘的,须提供符合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招聘职位有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请对照《深圳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聘指南》备齐材料接受审核。
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四)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考生在资格审核现场接受审查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必须考生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
3.考生须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在指定的资格审核日期报到时间段内到资格审核现场报到,等候资格审核。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的资格审核现场报到和接受资格审核的,或未经现场主办机构许可中途离开资格审核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资格。已按要求报到,后经同意外出补取材料的,不视为自动放弃,但必须在其应聘职位指定的审核时间结束前补齐材料接受审核,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4.因条件所限,资格审核现场不提供上网、复印和打印等服务,请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核前自行备齐资格审核所需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核按确定职位顺序及考生报到顺序进行。考生在等候审查时请自觉遵守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候审区域,因擅自离开候审区域而失去资格审核资格的,后果自负。
6.资格审核仅对考生现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公告及职位要求最终以考察及聘用审批为准。
7.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现场书面反馈审核结果。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
三、心理素质测评
(一)参加人员范围。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现场分组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二)心理素质测评方式。
考生在指定考场使用计算机上机操作答题,答题完毕后,测评软件系统将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自动给出测评结果。心理素质测评只进行一次,测评不合格的(现场书面反馈测评结果),不得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四、体能测评
(一)参加人员范围。
心理素质测评合格的考生,在深圳市警察训练学校现场分组进行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男子项目为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长跑;女子项目为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800米长跑。体能测评按照《深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实施。其中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长跑、女子800米长跑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考生在测评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练习1次,熟悉规则;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重测。
测评标准中的“30岁(含)以下”是指1986年12月19日至1997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31岁(含)以上”是指1986年12月18日以前出生。
体能测评实行达标制。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直接予以淘汰,不予参加下一项目测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测评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三)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参加体能测评,不得由他人代替。
2.在组成测评组后,考生须将抽签条贴在本人胸前或后背等显眼位置,并确保测评全程抽签条不遗失。
3.考生在候考和测评期间必须按要求将通讯设备等规定以外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和测评现场。
4. 考生应充分考虑个人身体状况,自行决定参加本次体能测评,一切后果本人自负。
5.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自行准备合适的运动服装、运动鞋、饮用水等。
6.禁止穿带钉跑鞋参加测评。
7.考生须服从测评现场管理以及测评考官的测评结果,不得要求考官更改测评结果,不得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
8.全部测评项目结束后,考生本人必须签名确认。考生因前一项目不合格主动放弃参加后面项目测评的,也必须在对应的项目栏内填写“自动放弃”并签名确认。
9.体能测评现场实行封闭管理,除工作人员、考生外的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入候考室及测评区域。考生在报到后、完成测评前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及测评区域。因擅自离开候考室及测评区域失去体能测评资格的,后果自负。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过程中,应当自觉维护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审核、测评分不同时段进行,请考生务必分清自己所应聘职位的审核、测评日期和报到时间。
(三)为避免因天气或交通等原因造成迟到,请考生提前熟悉审核、测评地点,提前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以保证能够按时报到。
(四)本次审核、测评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场地,建议考生选择公共交通前往。
(五)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同一职位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职位拟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可于2018年2月8日后登陆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查询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安排。
(六)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深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
2.深圳公安局警校交通示意图
3.体能测评标准
深圳市公安局
2018年2月1日
相关附件:附件1:深圳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xls
相关附件:附件3:深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