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8年9月18日至9月19日(每日8:30-17:00)。
2.审查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大会议室。
3.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如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具有优先招聘情形多者优先,若无优先招聘情形,学历高者优先。如出现优先条件相同或优先条件不同及学历相同等无法确定顺序的,需进行面试确定。
4.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材料:(1)《准考证》;(2)本人户口本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中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信网》可下载);党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党校开具证明资料);(3)《报名信息表》;(4)退役士兵还需单独提供退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5)在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送审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或者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考生未按要求参加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方可参加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9月26日7:30至16:30。
2.体能测试地点:前郭县体育场(松原市前郭县乌兰大街1736号,前郭县乌兰大街与松原大路交汇处)。
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4.体能测试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参加体能测试,直至额满为止。
(六)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补充,直至额满为止。
(七)政审
1.体检合格的,由市纪委市监委会同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共同研究拟定《陪护辅警政审工作方案》,对政审标准、内容程序、方法步骤、时限规定、纪律要求等方面予以明确,并视情况抽调专人组成政审组,严肃认真的组织开展政审工作。
2.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从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体能测试和体检,直至额满为止。
(八)公示与聘用
1.将经过考试、资格审查、体测、体检、政审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共媒体上予以公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
3.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保留1年。在此期间如留置看护职位出现空缺的,可以进行递补。以做出递补决定的当日为时间节点,从符合本公告各项要求和条件的未录取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年后成绩取消,不再递补。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报名信息不真实或与本《公告》规定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四)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和媒体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考务信息查询可登录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1.政策咨询电话:0438—2962050或2962052(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
2.监督举报电话:0438—2285133或2962088(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3.技术保障电话:0438—6971057(报名期间技术保障)
4.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点击下载>>>2018年松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松原市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