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公安反恐队伍、应急处突力量建设,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与任务的矛盾,更好地履行公安机关职责,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22号)的规定,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普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勤务辅警51人,其中:男性43人、女性8人。
(二)普洱市森林公安局公开招聘勤务辅警2人(男性)。
二、勤务辅警身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明确指出,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普洱市户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7、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8、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且在当地公安机关政审合格。
(二)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犯罪嫌疑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有吸毒史、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8、有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疤痕的人员;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考生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9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市公安局(思茅区北部区西盟路1号)二楼大厅。
(三)相关程序
1、岗位查询
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普洱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勤务辅警岗位设置表》,详情请关注“普洱警方订阅号”、“普洱警方”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普洱长安网(www.pecaw.gov.cn)进行查询。
2、现场报名流程
(1)考生自行下载《普洱市公安局勤务辅警招聘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并认真填写。(2)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前往中国人民银行打印征信报告。(3)本人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报名点(普洱市公安局二楼大厅)报名,将报名表等相关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
提供材料如下:(1)需审核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特殊岗位所需的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2)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及材料复印件(A4型纸)各1份。(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考生本人征信报告。(4)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大1寸照片3张。
3、资格审查
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4、岗位调剂及裁减
每人限报1个岗位,每个招聘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2。若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被取消岗位的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5、需要注意事宜
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体能测试
资格审核结束后,对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9月18日13时30分。
(二)体能测试地点:普洱市公安局训练基地(思茅区倚象镇)。
(三)请各位考生按时、自行前往。
(四)体能测试标准、项目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及其所附标准进行。体能测试的项目如下:
1、10米×4往返跑。
2、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3、纵跳摸高。
其标准按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即:
六、面试
1.参加体能测评并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合格者依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
(一)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二)政审
本次招聘公安机关勤务辅警政审工作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从该岗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政审。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请关注“普洱警方订阅号”、“普洱警方”微信公众号或普洱长安网(www.peca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参加普洱市公安局招聘勤务辅警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九、浪费考录资源行为和自动放弃的处理
(一)参与体能测试但未参加面试、参与面试但未参与后续体检和政审环节、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参照相关规定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公安机关工作岗位。
(二)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
1.自愿放弃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
2.因联系不到考生或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且不作出书面说明的,视为浪费考试资源行为,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情况记录。
十、合同签订和待遇保障
聘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2年一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勤务辅警的工资标准按照高于市公安文职人员工资标准10%的比例执行,即为每人每月3053.6元(含个人需缴纳的五险费)。勤务辅警工资由市财政纳入预算,按月拨付,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同时参照人民警察意外伤害险的标准给予购买意外伤害险。
十一、日常管理及其他要求
(一)此次招聘的勤务辅警录用后,由特警支队统一安排食、宿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日常管理实行警务化、精细化管理。
(二)日常训练、备勤统一由特警支队组织开展,并根据个人能力及素质安排具体勤务岗位。勤务辅警日常勤务工作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分为:开展日常训练、巡逻防控、反恐防暴、重要警卫、大型活动安保、案件协作、群体性事件处置等职责任务。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公安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普洱市公安局勤务辅警招聘工作,邀请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普洱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勤务辅警报名表.xls
2018年普洱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勤务辅警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2018年普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勤务辅警岗位设置表.xlsx
普洱市公安机关招录勤务辅警政审表.doc
普洱市公安局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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