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贺州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效人力资源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等文件精神,经贺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贺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4名,其中留置对象看护队员(公安应急特勤队员)24名,其他警务辅助人员(非留置对象看护岗位)120名(详见附件1《贺州市公安局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现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31日至2000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者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未执行完毕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学生;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含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已纳入贺州市公安局(含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的人员报名报考参加本次招聘的,可直接进入体检与政审考察环节。
自《贺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印发后因个人原因从贺州市公安局辞职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含未规范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在职编外人员)报考本次招聘的,视为候录库人员,也可直接进入体检与政审考察环节。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18年10月31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贺州市微就业” 官方微信(gxhzjy)、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www.hzsgaj.gov.cn)查阅招聘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接受报名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20日期间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报名咨询电话:0774-5128836。
(2)报名地点:贺州市公安局大门右侧(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
(3)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学位证及拥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并提交《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8:30起至2018年11月20日17:00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为止。
(2)报名方式:不便到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可以以电子文档形式填写好《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学位证及拥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制作成扫描件,连同《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一并传发至hzgajfk@163.com邮箱。
3.有关要求和明示事项:
①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如有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②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贺州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现场报名的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网上报名的由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传发到hzgajfk@163.com邮箱的电子报名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并按应聘人员传发电子报名材料的原路径回复初审意见给应聘人员,如回复意见为“经初审,您可以报考应聘”, 即表示应聘人员可以参加本次招聘下一环节上机考试前的报到和现场验证活动(现场验证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可以参加上机考试;现场验证不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上机考试);如回复意见为“经初审,您不符合报考、招聘条件”,即表示应聘人员不可以参加本次招聘后续所有环节的活动。
对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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