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常德石门县城市快警辅警招录48人公告
为落实省、市关于“城市快警”建设精神,根据公安工作现实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信息
招聘“城市快警”平台辅警48名。
二、报考及优先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2、限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
3、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即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C1以上汽车驾驶执照者优先,且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二)不符合招录条件:
1、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或者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因严重刑事犯罪被判处刑罚;
2、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或者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人员;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有精神病史、遗传性疾病或性疾病的;
6、其他不适于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及要求
(一)发布信息(12月14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招聘信息将通过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石门县公安局网站、石门县公安局“双微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告。
(二)报名(12月20日—21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石门县公安局办公大楼1楼文化沙龙,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是退伍军人、有驾驶证的还需提交相交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不予退回。
(三)资格审查(12月22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予以公示。
(四)确定参试人员(12月23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18年12月23日到石门县公安局办公大楼1楼文化沙龙领取准考证,体能测试和面试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
(五)体能测试(12月24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煅炼达标标准》,评定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上午8:30—11:00(雨天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笔试(12月25日)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5:1,则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为石门县公安局十楼。如果,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超过1.5:1,则不进行笔试,所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七)面试(12月26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上午8:30;面试地点为石门县公安局办公大楼1楼文化沙龙。
(八)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体检(12月27日)
按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成绩依次递补。
(十)政审
应聘人员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如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按照成绩依次递补到满额。
(九)公示
招聘结果将在石门县公安局网站进行公示。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依据劳务派遣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不提供食宿。一经聘用,必须严格遵守本局有关辅警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服从石门县公安局确定的岗位和职责安排。
四、监督
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组对辅警招聘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和电话:
13575228930(袁警官)
15573689961(马杰)
此公告由石门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石门县公安局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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