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公安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区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印发〈宁夏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川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实施细则》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银川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西夏区委、政府同意,西夏区公安分局将组织实施2018年统一考试聘用社区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为辅警)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社区警务辅助人员、公安检查站警务辅助人员、旅游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共计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日至2000年12月1日期间出生)男性,户籍地在宁夏范围内;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视力听力正常,双眼裸眼视力1.0以上,无纹身、无色盲、色弱和重听;身高1.75米以上,面部五官端正、无明显缺陷,本人无重大疾病,家族无遗传病史;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报考);解放军、武警部队复员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毕业;宁夏警官学院2019年毕业生凭学院出具证明可报考;
(四)有违法犯罪记录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以上、有辅警经历被辞退解聘及有其他不良记录的不得报考。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岗位的不得报考。
二、报名方式
通过到西夏区公安分局政治处现场报名或报考人员在“平安西夏”门户网站(www.ycpolice.gov.cn/page/fwpt)或“平安西夏”新浪微博、“平安西夏v”微信下载打印报名表(正反面打印),用钢笔、炭素笔填写并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于12月27日前送西夏区公安分局政治处(三楼1317室)。由西夏区公安分局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笔试测试人员。
三、考试内容
(一)笔试。考试科目为试卷答题和电脑办公软件应用操作两部分,分值各100分。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时事政治、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及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参加笔试必须携带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两证不全者,按自动弃考处理,迟到15分钟者,取消应试资格。具体安排为:上午进行试卷答题,下午进行电脑办公软件应用操作。
笔试加分标准:
1、解放军、武警部队复员军人加10分;
2、政法公安院校或其他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加10分;
同一报考人累积加分不超过10分。
(二)体能测试。考试科目为摸高(合格线为:≥265cm,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4×10米折返跑(合格线为:≤13〃1,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000米跑(合格线为:≤4'25〃,测评次数为1次),每项设定最低合格线,有一项未能达到最低合格线即被淘汰。体能测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具体安排为:上午进行前4项测试,下午进行1000米跑测试。
(三)面试。笔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线,按照1:2的比例确定前100名进入面试,并对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凡发现报考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微博、微信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2×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按照报考人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排序。考试作弊的一经发现成绩作废,不予录取。
五、体检考察和试用聘用
(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列入政审考察范围,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审,重点考核考察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试用。拟聘用人选试用期为3个月,并将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微博、微信公示。试用前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四)聘用。与指定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合格后配发服装和装备,交由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六、注意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考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夏区公安分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报考人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机关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咨询电话:0951—3851218,分局纪委监督电话:0951—3851021。
附件下载:西夏区公安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doc
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
2018年12月24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