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9年度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30周岁以下为1988年3月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为1990年3月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为1993年3月以后出生)。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为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9月1日之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人员,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3月底之前取得。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或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学历。
2017年、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 “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也可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其中,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招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是指考生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所在地,可视为户籍所在地。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2014年以后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或者未满聘用岗位规定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
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报名后至录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招考条件或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职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2019年3月。
二、报名办法
(一)报考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查询招考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组工网(www.sxdygbjy.gov.cn)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sx.hrss.gov.cn)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考生如需咨询招考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报考省直机关职位的,可直接与省直各招录机关联系;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职位的,可直接与所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可直接与省、市法院检察院联系。有关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报名网站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山西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24:00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19年3月16日至2019年3月22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3月22日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3月22日24:00至3月24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招考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考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计划录用人数,使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到3:1;如计划录用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考试。其中,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和职位要求博士学位的报考人数需达到计划录用人数的2倍以上,若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2:1的,要减少计划录用人数,使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到2:1;如计划录用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2:1的,取消该职位考试。
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14:00至3月28日12: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14:00至3月29 日12: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9年3月29日18:00前查询。报考职位被取消,考生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9年3月25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9年4月15日—4月21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具体咨询电话可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在网上或现场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生源地为山西省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3月16日9:00至3月25日18:00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2019年4月2日前统一反馈。
生源地为外省的或网上减免申请未通过且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4月20日前就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或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减免手续。现场办理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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