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总成绩确定
考试综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保留小数点后2位。
2019年8月2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职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体检、考察人员1:1的比例,根据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综合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在天津市公安局指定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关于警务辅助人员考察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体检及考察阶段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拟招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公布方式及办理录用手续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号:bfrlzp)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薪酬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发工资为4300元左右,并根据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八、招聘监督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12333
技术支持:23140080
附件: 《天津市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天津市公安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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