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2019年第二批补缺招聘勤务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在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的勤务辅警。勤务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本次共招聘勤务辅警178人(其中男性173人、女性5人),具体职位为:
(一)分局机关有关业务队(室)5人(女性,其中会计专业1人);
(二)交警大队10人(男性);
(三)昆阳派出所5人(男性);
(四)晋城派出所15人(男性);
(五)上蒜派出所8人(男性,其中交管辅警2人);
(六)新街派出所8人(男性,其中交管辅警2人);
(七)宝峰派出所6人(男性,其中交管辅警2人);
(八)古滇派出所6人(男性);
(九)二街派出所6人(男性,其中交管辅警2人);
(十)双河派出所3人(男性,其中交管辅警1人);
(十一)夕阳派出所3人(男性,其中交管辅警1人);
(十二)六街派出所3人(男性,其中交管辅警1人);
(十三)巡特警大队100人(男性)。
二、用工方式
勤务辅警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昆明市晋宁滇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限云南籍户口;
6.自愿从事勤务辅警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7.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未婚的指父母、兄弟姐妹;已婚的指父母、配偶、子女)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