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厅2019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含垦区林业公安)体能测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统一部署,现将黑龙江省公安厅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含省垦区、林业公安机关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已报考2019年黑龙江省公安厅职位(含省垦区、林业公安机关职位)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网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所有职位考生均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体能测评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不进行递补。
二、时间地点
(一)测评时间:8月15日(周四)
考生采用分组测试方式进行,请考生自行查询本人分组情况和集合时间(附件1)。
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无法进行测试,将另外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二)集合地点:黑龙江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门前(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3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网公布的《2019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考生须知
(一)考生需提前下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附件2),认真阅读填表须知(附件3)后自行打印并填写相应内容。
(二)体能测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备并携带以下材料、物品参加:
1、身份证(或护照、临时身份证);
2、笔试(或面试)准考证;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
4、黑色钢笔、碳素笔或中性笔;
5、运动服、运动鞋及饮用水。
(三)相关要求
1、通讯工具、电子器材一律不得带入测评场地,一经发现按考试违纪处理。
2、考生参加测评过程中,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爱护场地及器材。
3、外地考生建议提前一天抵达哈尔滨市,并提前了解集合地点位置及路线。
4、考生阅此通知后,需于8月11日(周日)17时前编辑手机短信“姓名/报考单位名称/测评组别+组内测评序号,准时参加测评或申请缓测”,发送至号码“18345230969”(注:此号码为接收短信专用号码,不受理电话咨询)
示例:张某某/黑龙江省公安厅/一组1号,准时参加测评
李某某/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某某分局/二组2号,申请缓测
王某某/黑龙江省某某林业地区公安局/三组3号,准时参加测评
咨询电话:15045077072
电话咨询时间:8:30-11:30,14:00-17:00
5、如因怀孕、严重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测评的考生,需于8月13日(周二)14时-17时间,将缓测申请(附件4)、公立三甲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包括但不限于CT报告单、X光报告单、其他相关辅助检查单据材料等)、主检医生出具的明确诊断、治疗意见、康复周期等材料送至黑龙江省公安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号,联系电话同咨询电话)。
未经申请同意,没有按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及后续考录资格。
6、因考场周边道路正在进行维修施工,社会车辆通行、停放困难,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附 件:
黑龙江省公安厅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