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各级机关面向2008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公告》文件精神,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北京生源2008年应届毕业生;
(二)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08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71年11月至1989年11月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北京地区院校应届毕业生考试时间为2007年12月23日。
(二)京外地区院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考试时间为2008年2月2日。
(三)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9:00-11:00
申 论 13:30-16:00
四、报名和准考证工作
(一)北京地区院校应届毕业生采取全程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于2007年11月19日至28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办理提交信息、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手续。凡已成功办理上述手续的报考人员,请于2007年12月17日至20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京外地区院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07年12月21日至2008年1月10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北京市面向2008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上传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经本人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后盖章。
3、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明和学生证原件,于2008年1月29日至1月31日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缴费和领取准考证手续。
4、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咨询电话
1605700、63959161、63959162。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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