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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安机关2008年招录人民警察简章公布
我省公开招考人民警察461名
昨日,记者获悉,江苏省公安机关2008年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工作与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一并进行,预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461名。
根据规定,报考人民警察除符合2008年招考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的,以及报考人民警察计算机、外语、法医、审计、通信等专业类职位的本科学历考生,年龄放宽至30周岁,男性身高可放宽为168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可放宽为158厘米(含)以上,矫正视力达到5.0。
※报名
本次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报名工作,采取现场目测+心理素质测评+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目测内容为体表、身高、视力,心理素质测评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通过现场目测和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再进行网络报名。未通过现场目测和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网络报名不予审核。
报考江苏省公安厅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警的网络报名与全省招录公务员工作同步,即通过网络(www.jsrsks.com.cn)进行。时间:2008年1月4日至10日。
※笔试内容
1、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根据各市招录职位要求参加A类或B类考试。
2、笔试内容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A)、《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和《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B)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两科。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08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江苏人事网”和“江苏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8年3月9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一9:30《公共基础知识》
10:10一11:5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2:00一4:30《申论》
※体测
笔试公共科目合格的人员,按照大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除符合本简章中报考条件第五条相关规定外,其他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记过以上(大学期间)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进入公安队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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