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考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网站(网址:hi.lss.gov.cn)点击进入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网。
对《招考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考单位联系,招考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本次考试报名时间从2008年8月4日8:00至8月13日17:00。报考人员可在此期间登陆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网站(网址:hi.lss.gov.cn),点击进入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网进行注册,提交报考申请,并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和报名序号。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考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8月4日8:00至8月13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8月13日17:00后不再受理报考申请及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凭报名序号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请务必牢记报名序号。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8月4日9:00至8月19日17:00,登录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网站点击进入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网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70元)、报名确认。如因特殊情况,网上未能缴费的,请于8月20日8:30-17:00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现场缴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9月10日8:00至9月20日17:00期间,登录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网站或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网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联系。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国际互联网上查询。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类别为甲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类别为乙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公安机关职位加考专业科目。
2、笔试时间:2008年9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合成:
(1)考试科目为两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或《专业》占40%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科目为三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30%、《专业》占30%合成笔试综合成绩。
(2)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市)职位的,按本人笔试综合成绩的5%给予加分。
(3)根据共青团海南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琼团联字[2007]8号)精神,到我省享受中西部政策的11个市县(琼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乐东、东方、临高、定安、屯昌)及三亚的部分贫困乡镇从事志愿服务工作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毕业生,报考上述地区的公务员职位,持共青团海南省委有关证明,笔试综合成绩加5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综合成绩和招考职位数,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职位数在10人以上的职位,面试比例为1:2,招考职位数在9人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由省直招录单位人事部门,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招考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等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缺少上述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