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 实习生周良坤)今日,我省省直机关招录972名公务员具体职位表发布,有意报考者可登录河北人事人才网(www.hebr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中国河北网(www.hebei.gov.cn)详细查阅《招录简章》。
■部分职位要求基层经历
此次公务员招录对象为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的非公务员身份、非现役军人身份人员。招录条件包括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至1990年8月31日出生);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等。
其中,部分职位除学历要求外,还提出基层工作或相关工作经历要求。
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08年9月(含9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农村工作,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以及曾在地市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均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9月11日8时30分至9月18日17时,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确认的于10月6日至10月10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其中,汶川大地震受灾县(市)生源的2008年普通类毕业生、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证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报考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于9月22日、23日分别凭相关证明到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录用聘用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手续。
■10月11日招录笔试
笔试时间为10月11日,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满分各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范围参考《2008年河北省省直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在河北人事人才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中国河北网公布。
■按≤3∶1拟定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不高于3∶1的比例拟定进入面试人员并于10月23日前,在河北人事人才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名单。
面试分四批进行,报考各省直机关(省公安厅除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的,11月1日、2日面试;报考司法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的,11月8日、9日面试;报考省地税局系统、省公安厅的,11月15日、16日面试;报考省工商局系统的11月22日、23日面试。
■综合成绩计算及录用
对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2×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报考省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20%+看打速录成绩×20%+面试成绩×60%)。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面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分别于11月5日、11月12日、11月19日、11月26日,在河北人事人才网(www.hebr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公布。
通过体检、考核后,各用人部门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本部门网站进行公布。经录用主管部门审批后,通知被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办理报到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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