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可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shrc.com.cn)、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为2009年8月18日10:00至8月24日18:00。报名网址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可在网上报名时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本公告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09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9月8日10:00至9月10日18:00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法律基础》,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09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
2、笔试时间定于2009年9月12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划分岗位类别和区域的基础上,根据招聘岗位数,按1:3比例确定。考生可于2009年10月9日10:00起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
区域分为以下两片:
(1)高院、海事、一中、二中、浦东、卢湾、徐汇、长宁、闵行、黄浦、杨浦、虹口、静安、闸北、普陀、宝山法院;
(2)嘉定、松江、金山、青浦、奉贤和崇明法院。
5、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入面试。面试人选与拟招聘职位数不足1:3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在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同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统一调剂。
6、面试时间定于10月下旬,在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时一并确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对报考警务事务助理岗位人员还须进行体能测试,由市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相关招聘单位规定的证件。缺少上述证件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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