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缤纷校园 英语学习 | ||
2010考研 | 2010高考 | 2010中考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专升本 | 法律硕士 | MBA/MPA | 中科院 | ||
四六级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职称日语 | 职称英语 | 博思 | 口译笔译 | GRE GMAT | 日语 | 托福 | ||
雅思 | 专四专八 | 新概念 | 自考英语 | 零起点英、法、德、日、韩语 | 在职申硕英语 | ||
在职攻硕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
等级考试 | 水平考试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 ||
公务员 | 报关员 | 报检员 | 外销员 | 司法考试 | 导游考试 | 教师资格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人力资源管理师 | 管理咨询师 | ||
期货从业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
会计职称 | 注会CPA | 经济师 | 统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评估师 | 精算师 | 高会 | ACCA | 审计师 | ||
法律顾问 | 会计证 |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师 | 监理师 | 安全师 | 咨询师 | 结构师 | 建筑师 | 安全评价师 |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设备监理师 | 岩土工程师 | 质量资格 | 房地产经纪人 | 造价员 | ||
投资项目管理 | 土地代理人 | 环保师 | 环境影响评价 | 物业管理师 |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
公路造价工程师 | 招标师 | ||
执业护士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卫生资格 |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选拔工作的通知》(甘人社函〔2009〕9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为加快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服务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07〕35号)、《关于鼓励支持各类大中专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企业就业的优惠政策》(张政发〔2007〕85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委市政府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为民办好12件实事的通知》(市委办发〔2009〕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一、选拔名额
二、范围条件
(一)“三支一扶” 省列计划
2009年应届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持《择业通知书》且按规定在市、县区进行了登记注册的未就业毕业生。 市列计划 (到企业服务)
往届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且按规定在市、县区进行了登记注册的未就业毕业生。
(二)“进村(社区)” 省列计划
2006年及以后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持《择业通知书》,在择业期内尚未就业且按规定在市、县区进行了登记注册的毕业生。 市列计划
往届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且按规定在市、县区进行了登记注册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报名考试
(一)报名
各县区人事局负责本县区的报名工作。毕业生按照报考条件,自愿选择“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项目之一参加选拔。报名时,由本人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及近期两寸彩照3张到生源县区报名;毕业生根据报考项目,分别填写《甘肃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审批表》、《张掖市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计划审批表》、《甘肃省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审批表》、《张掖市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审批表》一份。笔试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再补填两份。
毕业生因婚姻关系将本人户口迁入配偶所在地的非本县区生源毕业生,可持《结婚证书》等证件原件在配偶所在地报名。
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印制准考证、考场租用、监考巡视、试卷保管、岗前培训等有关费用,由由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不向毕业生收取。
报名时间:2009年9月9日、10日、11日三天。
报名地点:各县区自定。
各县区于2009年9月16日前将《甘肃省考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报名汇总表》、《张掖市考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到企业服务)报名汇总表》、《甘肃省考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报名汇总表》、《张掖市考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报名汇总表》报市考务办进行资格复审。
(二)考试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具体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总分值150分。
笔试时间:2009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 。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县区人事局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科统一领取,2009年10月20日、21日、22日由县区人事局向考生统一发放。
四、人选确定
各县区分项目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然后依据甘人通〔2007〕55号、甘人通〔2006〕61号文件要求,进行体检、公示。体检、公示合格人员办理审批手续。省列计划“三支一扶”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市列计划“三支一扶”人员和省、市列计划“进村(社区)”人员由市(州)人事局审批;县区列计划人员由县区人事部门审批,报市人事局备案。经批准录取的人员由县区人事局进行岗前培训,年底前全部安排上岗。
五、几点要求
1、各县区要加强政策宣传,使广大毕业生及时掌握政策、了解信息,按时参加报名和考试。
2、按照甘人通〔2007〕58号文件规定,对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考试最后一名出现考分并列时,由县(区)采取加试或其他方式确定最终人选,不得上交矛盾。
4、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增列“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人员名额的,由县区自定,一并纳入本次考试组织实施。
5、整个考试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考试选拔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6、考试其它事宜继续按甘人通〔2008〕74号、甘人通〔2008〕137号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