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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潼南县教育委员会
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10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未满试用期或被辞退(聘)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潼南县教育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3.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机械专业为数控车工方向。
4.选择高中(中职)学校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机械、机电一体化专业岗位放宽至大专学历)。选择小学、初中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选择高中(中职)、初中学校岗位的应取得中学教师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机械、机电一体化专业课教师除外),选择小学学校岗位的应取得小学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01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且最迟在2010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6.考生招聘后,与招聘单位承诺三年服务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3月11日至3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劳动保障大楼五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23-44558307,023-44576128 。
(三)报名方式
按学科报名。
(四)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名手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201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学历、专业证明,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报名表》(可在潼南人事网提前下载填写)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书、相关资料及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比例的,除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调整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分)×30%+《专业知识》成绩×40%+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30%。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0年3月2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0年3月25、26日工作时间内在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资源开发科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23-44558677。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语文学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其余学科均为120分钟。
公共科目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50分,内容为各学科高中阶段知识;机械专业为《数控车削》,机电一体化专业为《机械设计基础》,心理学专业为《心理学》、《教育学》。
(二)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在考核合格后一年内,其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5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须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的证明到报名点,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②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7389)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知重庆市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中加2分。
符合上述两类加分条件的,只计算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计算。
加分人员名单在潼南人事网公示栏公示。
(三)面试
按公共科目(含加分)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折算后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除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参考人员在1:3以上的,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通知准备面试的人员,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出现缺员时,则在1:3的比例内进行递补。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部分特殊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受该比例限制,但笔试成绩(含加分)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最低分。
面试以说课(讲课)的方式进行,内容在所报学科的高中教材中选择(心理学为中师教材内容);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机械、机电一体化专业面试以技能考试为主,办法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成绩在潼南人事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政审
(一)体检
根据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科目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政审
经笔试、面试、体检的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或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参加了面试的该专业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招聘办法
(一)公示
考察合格者,在潼南人事网、潼南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及专业。
(二)岗位确定
公示期满,同类别、同学科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单位),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书》。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专业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
自主选择岗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选岗之日起一个月后再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时接受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信息发布
笔试成绩、面试时间、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潼南人事网(http://tongnan.cqpa.gov.cn)、潼南教育网(http://cptn.30edu.com)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十、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潼南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领导和直接办理者的责任。
本简章由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潼南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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