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0年5月14日-5月21日18时(北京时间)。
考生在确认网上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操作。考生通过支付平台缴费,缴费成功后点击“已缴费完成”,然后点击“网上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如果“缴费状态”仍然显示“未交费”,点击“网上缴费”,再点击“自助查询交费状态”后,再次查看“缴费状态”,若状态还未更改,请联系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笔试考试收费: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劳动教养人民警察、检法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缴纳135元,报考其他职位的缴纳95元(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人每个科目40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或师、团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查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报考所有笔试科目只需缴纳55元。享受减免政策的考生,不通过网上缴费,到所在地师人事局缴费,乌鲁木齐地区的考生到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缴费。
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持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内容说明服务单位、服务时间及工作表现)和服务证,在基层工作的兵团选派生需持团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缴费完成后于5月25日-5月26日到笔试地点所在师人事局进行确认,乌鲁木齐地区的考生到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进行确认。否则,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4.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并已通过网上缴费的考生,于6月7日-6月13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www.btpta.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的,可到所在师人事局帮助获取。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均为汉语试卷。其中,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检法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监狱人民警察、劳动教养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加试《监狱基础知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监狱基础知识》为客观性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采用网上阅卷的方式,考生必须使用0.5-0.7mm的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用汉语答题。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时限各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安基础知识》和《监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各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0年6月13日(星期日)
上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下午:《申 论》 13:30—15:30
《公安基础知识》 16:30—18:00
《监狱基础知识》 16:30—18:00
(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3.笔试考点设置
笔试在乌鲁木齐市和各师设立考点,考生在报名点所在地参加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相关政策
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对于特殊职位可以适当降低比例。笔试按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服务期满(一年服务期的须满八个月以上,二年服务期的须满十八个月以上,时间截止2010年5月31日)且考核合格的在疆工作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兵团选派到基层工作满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20天后,考生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查阅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三)面试
1.面试考生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打印并完整填写的《报名申请表》和报考职位“其他条件”栏上需求的资格证书等,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持单位证明,“限兵团团场在编人员”须持团场政工办出具的证明(说明是否在编、具体工作单位和在团场工作时间),到报考职位所属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出具的说明取得毕业证书时间的证明。
“基层工作经历”、“ 专业工作经历”、“ 团场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
2.面试考生比例
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拟录用人数1-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拟录用人数3-9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拟录用人数10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