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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形成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今日建阳》及建阳电视台上查看报考详细内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登记表可直接到建阳市公选办领取,也可到建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yszfw.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报考者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②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④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与登记表同底,背面写上单位、姓名);⑤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⑥报考人员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干部身份及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证明1份;⑦凭职称报考者还需提供相应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⑧符合加分条件的对象还需提供由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复印件和证明材料纸张规格为16开纸。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建阳市公选办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建阳市公选办发出笔试通知和《准考证》(超过期限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以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论何时被发现都将取消考试或任用资格。每个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方可开考,若不足10人,则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并予以公告,同时允许该职位报考人员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若报考乡镇司法所所长(副科级)、乡镇副职职位符合条件的人数不足20人,则按10:1的比例,重新确定实际选拔人数。
3、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委托省上有关部门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进行命题。
笔试时间初定2010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考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及历史、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党政领导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科目考试范围包括选拔职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特别是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共用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实际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占50%。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后,再按50%折算,加上奖励加分分数后,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前5名参加体检(如取足最后一名时出现分数并列则同时参加下一环节竞争,下同)。
加分条件和办法详见第五条其他事项。
4、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由该职位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再按50%折算,加上奖励加分分数后,按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安排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面试人选。
5、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7月下旬或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回答面试试题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评委由有关部门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组成。面试按100分制量化计分,评委当场打分、当场亮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得出平均分作为每个应试者的面试成绩。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百分制计算的笔试成绩×50%+奖励加分+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3名作为考察人选。
6、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建阳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结合岗位工作需要,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
7、择优任用
建阳市委根据考察情况、考试综合成绩和其他综合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并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结束后,建阳市委常委会根据公示结果,集体讨论决定任职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
乡镇副职职位包括乡(镇)党委委员、副乡(镇)长,任用人选安排的具体乡镇和岗位,由中共建阳市委根据其特点,在建阳市乡镇范围内统筹考虑,任用人选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否则取消任用。
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乡镇政府班子副职按法定程序选举任用)。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位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职位职责要求或其他原因不适应的,免去试用职务,公选前属于建阳市管理的干部,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不属于建阳市管理的干部,一般由建阳市委根据实际情况按原职级安排在建阳市工作,或征求本人及原单位同意调回原单位工作。其他考察对象符合后备干部基本条件的,纳入建阳市委后备干部队伍实行跟踪管理。
四、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在中共建阳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建阳市委成立建阳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下设公选办(挂靠建阳市委组织部),建阳市公选办负责具体实施。
同时加强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由建阳市纪委、建阳市监察局等部门对公开选拔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并在建阳市纪委和监察局举报中心、建阳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建阳市效能办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5822192、5822306、5838111。同时,聘请部分建阳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监督员作为公开选拔工作监督员。
公开选拔工作监督员电话
林文进(建阳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13950650966
李芳云(建阳市效能办主任):13509536621
邱守雄(建阳市第一中学副校长、建阳市党代表):13045999417
李志媛(建阳市潭城街道西市社区支部书记兼主任、建阳市人大代表):13774641693
张美凤(建阳市三爱药业工会主席、建阳市政协委员): 13950681826
黄炳仁(建阳市委农办主任科员、建阳市效能监督员):13616971278
在公开选拔期间,如有发现报名者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行为影响公开选拔工作公正进行的,取消其选拔资格。
五、其他事项
1、为激励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本次公开选拔对建阳市委选派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重点项目官员、科技特派员、乡镇长流通助理、金融助理、企业项目官员(含企业助理)等对象的笔试成绩予以奖励加分。
加分奖励标准参照《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下派干部激励机制的意见(试行)》(南委[2009]69号)规定执行,具体标准
(1)建阳市委选派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重点项目官员,满三年且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三次的,折算后的笔试成绩加5分;获“优秀”等次两次的,折算后的笔试成绩加4分;获“优秀”等次一次的,折算后的笔试成绩加3分;未获“优秀”等次的,折算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下派时间一年以上,未满三年的折算后的笔试成绩加1.5分。
(2)科技特派员、乡镇长流通助理、金融助理、企业项目官员(含企业助理)等,满三年且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三次的,折算后的笔试成绩加4分;获“优秀”等次两次的,折算后的笔试成绩加3分;获“优秀”等次一次的,折算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未获“优秀”等次的,折算后的笔试成绩加1.5分;下派时间一年以上,未满三年的折算后的笔试成绩加1分。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的下派干部每人只享受加分一次,不得累加使用(指下派一次以上或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下派职务的干部);南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建阳市以外县(市、区)的报考者,如符合上述加分政策,参照执行。
2、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人员旅差费用和食宿、体检费用等自理。
3、本通知由建阳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建阳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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