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10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全省公安机关2010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与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同步进行,现将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及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对象及职位
此次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分为特警、基层所队民警、专业技术民警和高速公路巡警等职位(职位表见附件)。考录对象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毕业生和其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特警(特殊技能)职位考录对象为武警特警部队、各军、兵种特种兵退伍士兵及拟于2010年底退役的士兵,以及从事武术、散打、拳击、跆拳道、自由搏击等运动项目,获得过国家级比赛前10名或省级比赛前5名的体工队、体育院校专业运动员、毕业生。
特警(特殊技能)职位采取公开接受报名和到有关部队、体工队、体育院校重点物色相结合的办法考录。所有报考特殊技能职位的考生先进行体能和专业素质测评,合格后再进行笔试、面试。
二、报名的有关事项
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采取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须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者,网上报名一律无效。
1、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2010年6月7日至8日(8:30—16:30)在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三路特1号)警体馆进行。
2、现场资格审查内容:身高、视力初检和报考条件初审。
3、须携带的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报考职位对户籍有限制的还需携带户口簿)、学生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2010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及2份复印件和填写好的《湖北省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特警特殊技能职位)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每份须贴本人1寸免冠近照)及《湖北省2010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在职人员还须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报考特警特殊技能职位的退役士兵还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和证明系特种兵的有关材料;运动员还需携带参加国家或省级比赛获得名次的证书。
4、现场资格审查程序: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现场经身高、视力初检合格后,到各招考单位审查点进行报考条件初审。身高、视力初检和报考条件初审合格的,均须由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一式三份)上相应栏目签名并加盖合格印章,其中一份报名表连同诚信承诺书一并交招考单位,一份报名表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连同学历、学位证明的复印件一并交现场交表处,另一份作为通过资格审查的依据,由本人留存。
5、报考者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6、资格审查现场只允许考生进入,考生家长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7、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于6月7日至13日在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上传照片并缴费(报考特警特殊技能职位考生无需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湖北省2010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8、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录入的报考信息必须与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表上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