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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0年6月30日—7月4日。
四、考 试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工勤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公共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公民道德建设、应用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分析、判断推理分析、常识判断分析、资料分析等内容。
2、开考比例要求:招考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招聘单位决定不开考的,招聘单位须在6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需要开考的,招聘单位须在6月17日前按规定的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报考者。
3、笔试时间:2010年7月4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评卷等相关工作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一个月后,报考人员可向招聘单位咨询,也可登陆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查询。
7、照顾加分以下两类:
⑴少数民族加3分;
⑵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由自治区人事厅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农、支医、支教、扶贫)计划”、由共青团广西区委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大学毕业生,任职(服务期)满两年以上(截止2010年7月31日)且现仍在岗并经考核合格的加3分。
上述第⑴类和第⑵类可以累计加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各招聘单位的考生加分情况于7月12日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公示,公示期7天。
(二)面试
面试组织实施。市属、市直属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开发区事业单位由同级政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各组织单位应在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送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组织实施。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选按单位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已确定的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同时将面试人选名单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政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方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其分数按面试分值的30%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报名时未发放毕业证书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验证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如因验证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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