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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1.5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同时将考核人选名单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应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各招聘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并经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
六、体检
市属及城区、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县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执行考试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在工作区域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的内容应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区)政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建立公开招聘候聘人员信息库及相关聘用程序
凡参加本次公开考试招聘,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人员分岗位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从候聘库聘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招聘计划。本年度内,如用人单位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开考试招聘计划内,对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无人报考的岗位,确属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由用人单位向主管部门申报招聘计划,并说明补充人员的原因和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招聘公告。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http://www.nnrkz.com)上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凡符合招聘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候聘人员,可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http://www.nnrkz.com)上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不少于15天。报名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原报考时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考试成绩证明以及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对考试成绩。
(五)确定面试人员。
1、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上公布。
2、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公开考试招聘的规定程序,组织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可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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