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设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
2、笔试时间。
时间为2010年7月11日。具体安排:
上午 9:00-10: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地点。笔试考试在北京设置考点。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通过国家公务员局、中国气象局网站进行笔试成绩查询。
7月下旬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中国气象局网站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国家公务员局、中国气象局将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国家公务员局、中国气象局网站上统一公布。
招考职位上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各招录单位可在报考本单位其他同类职位的人员中进行调剂,调剂时间为7月20日至7月23日。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以登录国家公务员局、中国气象局网站查询各招录单位的面试公告。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国家公务员局、中国气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六、有关事项
为保证录用工作公平、公正,对于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行为,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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