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推进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和加快海西东北翼中心城市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中共宁德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全市公开选拔19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名额 本次拟公开选拔19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其中,面向全省12名,面向宁德市7名。具体职位如下:
1.面向全省12名
宁德市建设局副局长1名
宁德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1名
共青团宁德市委副书记1名
蕉城区政府副区长1名
古田县政府副县长1名
屏南县政府副县长1名
周宁县政府副县长1名
寿宁县政府副县长1名
福安市政府副市长1名
柘荣县政府副县长1名
福鼎市政府副市长1名
霞浦县政府副县长1名
其中:县(市、区)政府副职人选,拟安排在市直党政机关任副调研员,下派县(市、区)挂职。
2.面向宁德市7名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名
宁德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1名
宁德市教育局副局长1名
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副局长1名
宁德市司法局副局长1名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1名
宁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
其中:宁德市司法局副局长人选,拟安排从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同时符合下列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
1.身体健康。
2.报考面向全省职位的,现应在福建省所辖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中直驻闽单位工作;报考面向宁德市职位的,现应在宁德市所辖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中直、省直驻宁德单位工作。
3.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4年以上或正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1年以上;担任国有(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相当行政副科级4年以上或正科级1年以上。任职时间计算至2010年6月30日。
4.报考县(市、区)政府副职、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7月1日之后出生);有担任乡镇党政正职三年以上或省、市直单位选派驻村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1973年7月1日之后出生)。
报考其它市直部门(单位)副职职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5年7月1日之后出生)。
5.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
(1)报考宁德市建设局副局长,必须从事过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两年以上,所学专业为土建类专业;
(2)报考宁德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必须从事过经济研究工作两年以上,所学专业为经济学类专业;
(3)报考宁德市司法局副局长必须从事过法律工作两年以上,所学专业为法学类专业。
(专业类别依据《福建省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给予认定,按照“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核。)
6.报考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必须是少数民族干部;报考宁德市教育局副局长,必须是非中共党员干部。
三、公开选拔的方法和程序
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选拔。聘请有关人员担任监督员,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1.组织报名。公开选拔县(市、区)政府副职、团市委副书记人选,不按职位报名,每个报名者可选择5个意向职位,同时还应明确是否愿意服从组织安排,以作为组织分配时参考;具体职位人选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个人意向、所学专业等情况,由组织研究决定。公开选拔其它市直部门(单位)副职人选,分职位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如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县(市、区)政府副职、团市委副书记岗位人数不足100名,则根据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按10:1比例重新确定实际选拔人数。如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其它市直部门(单位)副职岗位人数不足10人,则不对该职位进行公开选拔。
3.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能力测评和面试。笔试和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吧纲》命题,能力测评采用中组部开发的党政干部领导能力人机对话测评工具。
(1)笔试。报考县(市、区)政府副职、团市委副书记的笔试不分职位采用同一试卷,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分职位。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等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报考除团市委副书记之外的市直副职职位的,还需测试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选总数与选拔职位总数5∶1的比例确定能力测评和面试人选。(2)能力测评和面试。能力测评安排面试之前进行。主要检测应试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应变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不分职位采用同一试卷。主要测试应试者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内容。
4.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察人选总数与选拔职位总数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组织考察人选进行体检。
5.决定任用。根据干部考察情况、考试综合成绩以及个别专业性较强岗位的实际工作需要,中共宁德市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拟任人选进行任职前公示,依照法律、法规、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任用程序,任用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2010年6月24日至2010年7月7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署前路14号7号楼中共宁德市委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选办)。
(2)网上报名。网址:www.ningde.gov.cn(“中国宁德”门户网站)。
3.报名的有关要求
现场报名者登录“中国宁德”门户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或到宁德市委公选办领取报名登记表并填写后,携带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人事部门确认相应资格的文件)、任职文件(企业人员须提供所在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及地市级以上统计局出具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的书面证明)等报名条件所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到市委公选办报名。网上报名者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将相关材料复印件及本人近期二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送达宁德市委公选办。具体要求可登录“中国宁德”门户网站查询。
欢迎全省各地符合条件的同志踊跃报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德市委公选办负责解释。
宁德市委公选办办公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署前路14号7号楼市委公选办,邮政编码352100。
电 话:0593-2867129
传 真:0593-2888306
网 址:http://www.ningde.gov.cn
电子邮箱:ndswg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