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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
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10〕29号),现就我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收单位、培养院校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1852名。招录单位和职位、培养院校、专业及培养方向如下:
(一)招录单位和职位
县级人民法院58名,县级人民检察院124名,县级公安机关1500名,县级司法局70名,监狱100名。
法院、检察院和司法系统按县(市、区)分专业设置职位。公安系统按市(州)分专业设置职位,待考生入校报到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选择县(市、区)公安机关。
具体职位和名额见《2010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职位表》(随公告发布)。
(二)培养院校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10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49名,西南政法大学22名,四川大学124名,上海政法学院65名,甘肃政法学院16名,西南民族大学20名,四川警察学院1490名,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56名。
(三)专业及培养方向
1. 专科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双语专科试点班16名。
为县级公安机关培养的专科试点班250名。
为县级司法局和监狱培养的专科试点班56名。其中,司法行政方向1名,监狱管理方向55名。
2. 专升本试点班实行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双语专升本试点班20名。
为县级公安机关培养的专升本试点班450名。
为县级司法局和监狱培养的专升本试点班85名。其中,司法行政方向40名,监狱管理方向45名。
3. 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实行本科起点的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15名。
为县级人民检察院培养的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71名。
为县级公安机关培养的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800名。
为县级司法局培养的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29名。
4. 法律硕士试点班实行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学习,一年的实践学习,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对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的学生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法律硕士试点班7名。
为县级人民检察院培养的法律硕士试点班53名。
具体招录单位和培养院校及专业见《2010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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