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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

[导读]2010年山西近期将组织2010年山西省政法系统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要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2010年未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已就业的还须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退役士兵须持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同时须持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可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组织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人员由团省委盖章,“特岗计划”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确认后,交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其中,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机关的,由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负责审核;报考基层公安、司法机关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录处负责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山西人事考试网公示。如不能提交《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或被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报考专科试点班的,教育入学考试为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专升本、本科和第二学位的,教育入学考试为民法学;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入学考试为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考生可通过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公务员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2010年7月31日、8月1日

  具体时间安排为:

  7月31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8月1日 9:00—11:30 文化综合(专科层次)

  (历史、地理、政治)

  民法学(本科层次)

  9:00—12:00 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

  (刑法学、民法学)

  8月1日 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

  (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本次考试笔试考场全部设置在省城太原,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机关的,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基层公安、司法机关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录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中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按录用指标的4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教育考试总成绩÷ 教育考试总分/100)×50%。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成绩总分加10分。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按照《2010年山西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教育入学考试加分登记表》的样式,一式三份于7月9日8:00至7月10日18:00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普通高校毕业证(均为原件)以及网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到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403房间(地址:太原市并州北路97号太原师范学院内,联系电话:0351—4060171、4121281)进行加分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过期后将视为自动放弃。

  如面试人数不达录用指标2倍的,要减少录用指标,使面试人数与录用指标达到2:1,如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本考场面试的平均成绩。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如同一职位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2人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或超过本考场面试的平均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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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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