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报考省直部门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12月25日体检;报考各设区市辖区的报考人员的体检时间按各设区市安排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的列入拟录用对象并按规定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特别提示: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简章,切记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和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发现报考人员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河北省2010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职位表》:
河北省2010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