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
(一)设置和申报职位。
1.职位设置。招考单位要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考职位和条件,对职位作出描述,但严禁“因人设考”、“度身订做”。除警察(含司法警察,下同)等特殊职位外,一般不得作性别限制。县、乡镇(街道)机关除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职位外,其它职位不作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招考专业须按教育部门颁布的专业目录[可在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和广东省教育厅网(http://www.edugd.cn)下载]设置,除专业性较强职位须设置具体专业外,一般职位宜按二级学科目录设置,不宜太细太窄,不得自行臆造专业名称。民族自治地方可设置专门职位,从本民族考生中招考公务员。
今年法检系统主要招录法律业务职位,除各地特别需要的司法警察外,其他辅助职位暂不招录。法检系统的法律业务职位,均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其中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基层院的法律业务职位原则上不限专业。
2.职位申报。省直机关和各市须于2月20日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同时上报招考职位(附件1、2)。各市同时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机关分别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级法院、检察院的招考职位表经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后,由省法院、检察院汇总审核,报省委组织部;各市公安机关招考职位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和公安局分别归口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工商、税务、质监等垂直管理部门招考职位由省局汇总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考选调生的职位,由各市委组织部汇总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
招考职位及其报考条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统一公布。
(二)发布公告。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3月初前在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等网站或其他媒体统一发布招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其他须知事项等。
各市务必于2月20日前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将《各市报名点情况表》(附件3)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中上旬。未有网络报名系统的地级以上市使用省推荐的报名系统。报名系统须按照报名登记表项目收集报考者相关信息资料。
2.报考者应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和时间进行报名。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招考单位应要求报考者如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考试机构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向报名者收取相应的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交报名考务和体检等费用。录用经费尚未完全列入财政预算的地方,考试费用由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负责解,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
3.资格审查。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职位和政策指南,准确把握招录条件和职位要求,严格审查报考者资格。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其报考;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及时反馈审查意见;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报考者补充;所有报名资料,原则上应在提交当日内审查完毕,以免影响考生报考;审查完毕,审查人员应签名,以示负责。
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式样见附件5)。省直单位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编排。各市的准考证号由市考试机构编排。
(四)笔试。
1. 组织笔试。笔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笔试时间为3月下旬,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可参考《广东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2.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省人事考试局要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网上为考生提供笔试成绩查询,并将成绩发给各市。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