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笔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和组织,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分考区公共科目笔试考务机构具体实施。
1、内容
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时间和地点
(1)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2)地点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共设15个分考区、在14个设区市设置考场。区直分考区的考场设在南宁市;各设区市分考区的考场原则上设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在市区安排考场确有困难的,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个别县(市)设置考点。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科目的分值。公共科目笔试的分值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申论100分。
4、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合格分数线确定后,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在各市规定的固定网站和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
自治区招录机关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1年5月20日前。
各市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1年5月27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2011年5月20日起。
(二)专业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和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但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笔试。专业笔试由招录机关所属的自治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级以上人事考试机构配合市级以上招录机关具体实施。
1、内容
专业笔试内容由招录机关所属的自治区主管部门确定。
2、时间、地点
(1)时间。专业笔试的时间为2011年4月2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法院系统
9:00—11:00 检察院系统
9:00—10:30 公安系统
(2)地点。专业笔试地点与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相同。
3、分值。专业笔试的分值为50分。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且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免考专业笔试,其专业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专业笔试成绩加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4、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在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同时,可以查询专业笔试成绩。
专业笔试不划定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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