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湖南省2011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全省共计划招考公务员5137名。其中省直机关474 名、省以下垂管系统502名、市县乡机关4161名。各招考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全省2011年招考计划》(附件1)、《省直单位及省直垂直管理系统招考职位一览表》(附件2)、《长沙市等14个市州招考职位一览表》(附件3)。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媒体查阅:
湖南领导人才网(www.hnleader.gov.cn)
湖南人事编制网(www.hnrst.gov.cn)
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pta.hnrst.gov.cn)
《人才信息报》
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官方网站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1日至1993年3月21日期间出生);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在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在基层服务2年以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在岗的四项目服务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以上与基层工作经历、农村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1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省直单位、省垂直管理系统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省直网络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21日9:00至3月30日12:00,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 年3月21日9:00至3月3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11年3月21日9:00至3月31日17:00,报名网站为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人事编制网。
各市州招考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市州报名时间与省直单位同步,统一截止时间为2011 年3月27日。报考市州以下机关的现场报名点由市州指定,并在各市州人事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具体事项详见《省直机关和市州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方式及地点》(附件4)。
(三)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仔细对照职位条件,严格按照职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职位,如对职位条件和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招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11年湖南省公务员招考咨询方式一览表》)。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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