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1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
2、时间。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3、地点。本次考试在省、市(州)分别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结果,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以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等四项目服务人员的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查询。
(二)面试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
部分职位如果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录用计划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1:3)时,招考单位通过调剂补充面试人选。调剂相关事宜,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省、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查询面试公告。
面试前由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明和证件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招考单位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成绩合成
1、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 ]×60%+面试成绩×40%。
4、因特殊情况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降低面试比例且面试比例低于1∶2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在面试组本场次的面试平均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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