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办法
2011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组织推荐
选调生按照1:5比例下达推荐名额。由指定的高校按照下达的名额和招录条件,组织考生个人申报、资格审查、报市委组织部复审。此项工作已于2月底完成。
(二)网上报名
4月7日8时30分至4月16日14时30分,考生(含2011年选调生报第一志愿)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net,下同)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其中,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职位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0日11时30分,按招录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或专业考试,未能通过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及特殊职位专业考试的考生,4月14日可改报其他职位。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的时间为4月7日8时30分至4月17日16时30分。招录部门负责对报考本部门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其中县(市)区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统一负责。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要在考生报名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将考生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络通知考生,并向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说明理由。考生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对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考生,可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请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级招录部门与考生之间在报名过程中发生的资格审查争议问题进行复核,并在第二个工作日内向考生作出答复。对通过审查的考生,招录部门应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报名期间,招录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四)缴费及确认
4月7日8时30分至4月19日16时3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于4月17日下班前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市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五)打印准考证
5月7日至5月15日,考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相关事项
报名人数不足录用计划数5倍的职位,要按1:3的比例核减录用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不含选调生)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报名期间每隔半小时公布一次各招录职位的报名人数,取消未达到报考比例数招录职位的最后截止时间为4月16日14时30分。改报其他职位的考生可在4月17日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重新报名。
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试务于4月12日前进行,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招考公告。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面向优秀居委会干部招录的职位,报名考生应为本县(市、区)任村(居委会)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满两年或任村(居委会)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居委会)副主任满三年的优秀村(居委会)干部,通过本人自荐、群众举荐经乡镇(街道)党委推荐,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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