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1年党群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公告
根据全省各级党群机关(单位)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依法组织开展山西省2011年党群机关(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计划
招录范围:省、市、县、乡四级部分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招录计划:这次全省计划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1381名。其中,省直机关(单位)招录109名,市级机关(单位)招录368名,县级机关(单位)招录844名,乡镇机关招录60名。(详见《山西省2011年党群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招考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考职位表》)。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农村工作过,或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有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录对象为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晋西北计划的考生,服务期满(2009年前参加服务)且考核合格的(其中“大学生村干部”考生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人员。
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必须为现户籍在当地或为当地生源。
报考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人员,需参加7月1日至7日在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举行的速录技能测试,并取得合格证。(详见《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速录技能测试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上述所指基层工作经历、辞退、试用期、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涉及具体时间的,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1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考程序
1、招考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职位表》。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6月30日起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sxpta.com/)查询。
报考人员如对《招考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山西省2011年党群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招录机关咨询电话一览表》。
2、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 山西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sxpta.com/)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日至9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7月2日8:00 至7月9日24: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红底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