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口市东新区建设发展需要,经周口市东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周口市区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计划:
周口市东新区城市管理工作人员90名,其中男性80人,女性10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纪守法,热爱城市管理事业;
2、复员、转业军人现户籍须为周口市区户口,仅限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占招聘总额的80%。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现户籍须为周口市区户口,年龄28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均可;占招聘总额的20%。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男168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
5、中国共产党党员、立功受奖;东新区户籍者、有安置卡的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处分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采取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核、政审、聘用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地点:东新区管委会(名人国际酒店)一楼大厅。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籍簿、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等。所有报考人员须带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填写《招聘城管人员登记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11年8月16日18时。联系电话:13523399593 0394-8236299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对照报考条件,对参考人员进行集中审定,确定参考人选。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统一发放《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能力、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时政理论等知识测试。评分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权重为50%。
2、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00名考生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3、面试主要内容为身体外部的观察、举止仪表和相关基本知识等。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权重为30%。
4、体能测试主要内容为八百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和单杠引体向上等。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权重为20%。
5、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30%+体能测试的20%。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及综合成绩都通过张榜公布形式进行公布。按照复员、转业军人和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招聘人数的比例分别选取,进入体检。
(四)考核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按招聘职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形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是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政审,不符合条件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六)聘用及待遇
经政审和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聘用通知书,被聘人员与管委会签订招聘合同。
1、招聘人员为临时合同制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招聘每年进行考核,合同每年一签,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月工资共1000元,其中基本工资900元、绩效工资100元。并交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工伤保险。交纳标准参照人事劳动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工作满一年,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每年按照不低于聘用总人数的10%实行末位淘汰,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4、招聘合同制人员一经聘用,交纳5000元保证金。
四、招聘纪律
按照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归周口市东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