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孜州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的面试工作已于2013年1月14日结束。现将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体检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详见附件。
二、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备注栏。
(一)体检标准及要求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3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的公告》的规定,体检的项 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 准(试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 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向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手写的复检申请并签名。考生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均只进行一次。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2013年1月17日(星期四)进行。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于1月16日下午14:00至16:00到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到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费用(男:273.00元,女:298.00元)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体检时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必须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体检及进入下一录用环节资格,后果自行负责。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同学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工作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由招考单位确定。
联系电话:0836-2811355(州中级人民法院)
附件:《2013年甘孜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表》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